12 月 6 日,韩国首尔高等法院判定苹果向七名iPhone用户赔偿每人381元人民币,共计约27万元。原因是苹果在iOS软件更新中故意降低设备性能。
此前,超过6.2万名韩国iPhone用户起诉苹果,指控其在软件更新后通过限制旧款手机性能迫使用户购买新机,并要求每人赔偿约1088元人民币。法院认定苹果应对消费者进行赔偿,因为他们在选择权受损的情况下遭受了心理损害。
这起被称为“电池门”的丑闻始于2017年底,当时有大批用户指责苹果故意通过系统更新降低了部分iPhone机型的性能以延长电池续航。虽然苹果一开始否认此举是故意限制性能,但后来承认此举是为了延长电池寿命,并辩称这样做并非逼迫用户购买新设备。
然而,下级法院裁定6.2万名韩国iPhone用户败诉,在其中只有七名原告上诉并最终胜诉。法院表示:“即使软件更新是为了防止设备关机,但它确实限制了CPU等性能。苹果有责任提供充分的解释,从而让用户决定是否安装更新,但它违反了这个义务。”
尽管如此,首尔高等法院只接受了原告的部分主张,并驳回了“苹果软件更新等同于恶意程序、损坏iPhone设备”的指控。